现在中心领导通知了上级部门体育局局长,上面要求本人马上返回单位,否则,按辞退处理,本人将没有任何补偿。本人已经跟国外签定了合同,回来是不可能的,我想请问律师:第一,单位事前分给我的住房(还未开始办理
更新时间:2006-11-22 11:35:1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从事15年跳水运动的专业教练员,国家中级教练,在湖北省跳水队从事跳水教练员,每月享受国家补助,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附属与湖北英东跳水管理中心,今年9月,湖北省体育局人事变动原因,我队不再属于英东跳水管理中心,而同湖北其他运动项目合并成湖北体育运动中心,本人私自联系了出国援外的工作,并与中心领导谈过,领导不同意,要求本人留下继续职教,(由于本人本身因为长期在水里接触时间过长,于去年年底患上了牛皮癣),本人按照程序在医院开了全休证明(1个月)与请假条,并上交了中心领导之后,本人于10月31号离开单位出国。
现在中心领导通知了上级部门体育局局长,上面要求本人马上返回单位,否则,按辞退处理。本人已经跟国外签定了合同,回来是不可能的,我想请问胡律师:第一,单位事前分给我的住房(还未开始办理房产证),我是否还有权利享受产权。第二,如果按辞退办理的话,以我们事业单位来看,会补偿多少钱,我是否有权利辞职,让单位买断我的工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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