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法律保护了?第二,约定是三个月试用期,刚好超过2天,是不是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第三,没有劳动合同,超过试用期2天。我该怎么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我目前相关
更新时间:2006-11-27 10:25:10
问题描述:
我于2006.8.18进入**公司,约定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签订合同,就填了员工入职表。今天11.20接到通知,不要再上班了。感觉非常的意外,因为我从工作能力上,上班考勤上,都胜任和满足这份工作的需要。我问公司领导是什么原因,领导说:部门取消。后来填离职表却非要填试用期满。我坚持填了部门取消为原因。从时间来算,我们一周上5天班,周末轮流上一天班,这样我每周上6天班。有时候加班到很晚,而11月19日我值班,11月18日其他同事值班,我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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