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不是只要我已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离职.不管公司现在提出任何不支付工资的理由,我是否都可以不按时付工资为由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所附的保密协议在我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无效
更新时间:2006-11-20 22:43:4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于9月中正式书面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到现在为止,公司仍不让我办交接.且九,十,及十一半个月的工资至今仍未发放.
并且我的合同上有附一保密协议,要求我辞职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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