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租房住,如果这样,那我这三年出的房租怎么办?没买这个房,我早就买其他房了,也不会等到现在房屋这么贵了而还在租房住。我想不通,这三年的房屋增值都属他们的了吗?人死了就什么都不认了吗?请从法律
更新时间:2006-11-20 11:44:12
问题描述:
[重庆九龙坡]买使用权房未过户,户主死了,协议还是否有效
尊敬的 律师阁下:
你好!
十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中,能看一下我对你的咨询内容。
我们是租房一族,租在石坪桥冶金二村一砖木结构房。已租一年多。当时房东离婚多年,一子判归女方。房屋属十八冶使用权房,由其父过户给他多年。因其单身多年,又下岗,吃低保。因此常喝酒、生病和缺生活费。其姊妹及子及少来照顾,故我们常照顾他。
事情发生在2003年十月,冶金二村说要拆迁,后又没消息,急于用钱的他因我们平时对他照顾有加,所以就将近50平米的50年代的砖木使用权房以26000千元的价格卖与我,且限期三天答复,不然就以30000元卖给他人。我们考虑两天后,想到他卖给别人就卖了,不如我们买下,将来他有什么还能补助于他。就在附近一律师事务所见证,三方签字画押。不久房屋拆迁,按拆迁回收值60000多元,不卖可还建产权房,另加买产权费用。按大约当时市价,我又增加了20平方,因拆迁处想尽量回收,所以不给过户。我们口头商定修好后再过户。 现拆迁手续在我手中。
钱给完半年多,他花光了所有的钱,就用按协议本属于我的过渡费。不料于2006年三月,因故死亡。此时其姊妹及子出来说此协议无无效,经多次协商,他们只说退钱或补足当时的回收价以及到还建房交房时所有的过度费,我算了一下,这样加起来就是这三年的房屋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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