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判决对吗,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12-10 13:00:47
问题描述:
原告(她)和被告(我)为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原告婚前和婚后折抵两岁孩子的抚养费(总价值不过4000元),而她和我都是新安电力集团有限工司合同制职工人每月工资1500元。在2004年我个人向公司借集资款20000元,2005年到期后她取出她个人私吞,借主上门要债,她不还后,向人民法院以家庭暴力提起诉讼,借主也出庭做了证,可判决不予涉及处分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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