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厂方的种种措施哪些合法?以及应该怎样做?
更新时间:2006-11-15 20:38:55
问题描述:
我是按部门主管职位应聘与某外资单位(3年),单位一直以管理人员是责任制要求每天加班3小时(周六日出外),并不支付加班费,这样是否合理,是责任制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如公司安排加班个人是否可以不加班,另公司为了辞退我为了不支付劳动补偿金欲调整我的工作职责,让我下一线劳动(职位未变),我是否可以拒绝?以及公司以提高工作标准等方法,让我们达不到标准逼我们辞职、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