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我没有与甲方有费用培训问题发生;第二条也没有;第四条我已做到了;第三条我没有擅自解除合同也没被甲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呀;可甲方说:“无论马上同意或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违约,要扣人民币贰千五百
更新时间:2006-11-08 16:31:26
问题描述:
帮我分析咨询:谢谢!我合同中摘要以下几条:中法院姑丈电话没人接,2307171对吗?
一、乙方被甲方正式录用或甲、乙双方鉴定劳动合同后,甲方按《全员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职工教育计划”及其他相关制度对进行培训,所须费用按《全员培训管理办法》执行,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满二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离开甲方,否则应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五百元(2500元)
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产生后果和责任大小,负责经济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未经协商同意或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五百元(2500元)。如果属于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相关制度及劳动政策而被甲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五百元(2500元)。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