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要起诉他以讨回一个公道,一种起诉理由是他在网上故意结识我进行骗材骗色为由起诉他,另一种是以他写下的欠条为据,到期欠钱不还为由起诉他,(我因多个心眼,取得他户口所在地的地址,是在湖南长沙的,他家
更新时间:2006-11-04 11:30:45
问题描述:
您好,熊律师,去年11月底,一男子在网上一处交友处主动与我认识,不久就要求建立谈爱关系,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了,并同意与他确定关系,此后,他不断向我要钱,截至今年的6月29日,前后共要了二万六千多,每次要钱都说是自己有困难,要给予他支持为由。我曾经去深圳三次,正因如此,在他住处,我发现了他都是通过网上与女姓认识,并发生关系和要对方给钱。在6月29日当我确定了自己被骗后,我已和和他来往的其他两个女人见过了面。(她们都是不知情受他的骗)事发后,我要求他马上还钱就不追究,但当时他不还,后来我就逼他写下欠条,但他不愿把全部款写入借条,只写21000元,且标明是今年10月31日止归还,当时我只能就他,他说不写这个数,就不写欠条。但到现在他不还,且还威胁我的人身安全。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与他交往的,而且他还与我谈婚论嫁为由,好像把我与他的关系已确定住了一样。这是一个骗局,现在我已知道自己是被骗了,从开始他就是利用我与他建立谈爱关系后,从感情上进行欺骗然后索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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