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这两条条款是否合法?同时它们有没有矛盾之处?2:条款中说的油费按车辆核定数相对固定,乙方包干使用.但在合同中并未标注说明具体的核定数额,在今年的一月到六月里,油费都一直是公司承担
更新时间:2006-11-03 15:15:2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驾驶中港两地的货车司机,在既将过去的一年里跟这家在深港两地都有注册的运输公司签定了
一年的运输车辆合作经营合同,合同中有如下的条款:
1:车辆营运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甲方(公司)承担.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的全部修理费用由乙方(司机本人)
承担.
2:油费的处理方式:甲方选定加油站,乙方按甲方与油站的约定方式加油,油费由甲方与油站结算.甲方决定
的其他方式,油费由公司承担.司机不得擅自用现金加油,油费按车辆核定数相对固定,乙方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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