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李律师:我能否要求东方公司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免费为我改装设计缺陷的不足?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06-11-01 14:06:01
问题描述:
我与2006年8月15日在嫩江县东方公司花205000元购买了山东福田公司生产的谷深6150联合收割机,在机车作业一百多公顷地时,即大豆收获紧要关头的十月一日,该车滚筒传动箱齿轮打牙,壳体开裂,与当天下午一点向东方公司和福田公司驻嫩江销售代表报修,请求尽快维修,公司答复现在每有配件,马上从佳木斯快件发件,晚上就能到,晚上追问又答复第二天早晨,就这样一拖再拖直到四号早晨九点三保维修人员才带着配件来给维修,下午四点维修结束,而此时我所在的地区大豆收获已基本结束,为此耽误作业时间八十多小时,作业量1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三万余元,就连我自己种植的40多公顷大豆都是雇车收获的,因收割不及时造成德损失难以计算。另外该车的设计存在严重问题,同样的地势,其它车型能正常作业而该车不能,为此我曾多次找东方公司和福田公司交涉,一直不给解决。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