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6-11-30 16:40:45
问题描述:
我现在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现居住三间西屋,南北没有窗户,只有后墙各开一个窗户来采光和通风,现在有一个开发商在我家房后要盖商品楼,已经开始开槽动工了,我和邻居共23户居民开始都不知情,开发商在动工前没有通知我们更没有和我们进行协商,在工地开始进来挖掘机挖沟时候,我58岁的母亲亲自到工地找开发商询问情况,开发商还是不出面,当时有个工地上的年轻人开始骂人还将我母亲推入两米深的坑槽内,摔伤现在医院治疗.开发商一直没有正面来和我们协商解决
现在我了解到他们要盖的是六层高带地下室的点式楼,我家的房屋在其中一栋楼的中间部位,楼的距离我家不足5米.最近的距离,阳台墙到我窗户的距离不足4米,如果以后阳台上安装好防护栏后的间距只有三米了,这样的间距是不是太近了啊
我了解到1.开发商在市批时按照土地法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是必须要和四邻协商并要四邻签字的,可是我们却没有得到通知!2.另外按照<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条式楼房的侧面间距不宜小于6米,点式楼房还要适当加大间距的,那么开发商现在的所为是否可以说是侵犯了我和我23户居民的权益了呢?我可以按照这两点来要求规划局修改规划或者要求开发商来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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