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和合作协议书严肃性,要回我的工资,特地向谭芳律师咨询和联系。如谭芳律师受理、代理我向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按规定缴纳其费用。请研究并答复为感。联系电话:07
更新时间:2006-10-29 12:30:54
问题描述:
今年8月,上海德明管理顾问公司朱跃军,聘请我到该公司担任咨询总监工作,每月工资15000元,双方也签订合作协议书(有原件)。9月22日,上海德明管理顾问公司提出,希望换种合作方式,即以做项目提成形式合作。对此我也欣然同意。上海德明管理顾问公司许诺9月份工资,按公司规定统一在下月十一日发出,并替我买好23号回到南昌的机票。但是,在国庆后的十月十六日,上海德明管理顾问公司却突然拒绝支付我9月份工资,也不作出任何解释,并且多次拒绝接听我的电话。至今我都搞不清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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