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您,村委会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我可不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废除这份协议,同时要求同等的待遇。
更新时间:2006-10-30 14:38:51
问题描述:
我是本市一名农村妇女,2003年我与一外地人结婚,结婚时在我们村买的房子。2004年11月我的孩子出生后,在上户口的时候,村委会要求签一份协议,否则就不给开证明,当时我让我母亲办的,我母亲出于无奈就签了。事后很长时间我才知道。而那份协议的内容大致是我和我的孩子虽然户口在该村,但不享受该村的待遇。也就是说不分给我们母子土地,也拿不到土地补偿款,同时也不给我们上农村合作医疗。还明确指出我们不能享受其他男性村民所享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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