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以上两条可以提起诉讼吗?胜诉的希望有多少?
更新时间:2006-10-21 09:49:0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合同工,我有两个疑问如下
(1)一直以来我都是长时间的工作(每天超过12小时)但公司都没有付出相应的劳动报酬(超过法定工作的哪部分一点都没有)请问告诉是否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做为野外工作者我们的发定工作时间到底是几个小时.
(2)公司制定的一些霸王条款是否违法如:每个月公司已罚款的名义要在每个职工的头上口掉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十.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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