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还可能多获些赔偿吗?能获多少赔偿金?究竟该怎么起诉?学校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06-10-19 19:26:20
问题描述:
我父亲是国家正式的人民教师,每月平均工资有1千3百多钱,因为当日晚在学校值班(也就是代替打更的人员),突然死亡,49岁,怀疑是煤气中毒,(当时屋内有没燃尽的火炉)但法医没有最后确切的结果,因为我家人不同意解剖人体,(但排除他杀可能),当时本想请律师告状的,但学校领导及镇长都来我家调解,说可以给我父亲报“工亡”,后来家里人也都说,人都死了再闹也没有用,还是听领导的报工亡吧,能多给你妈多赔偿些养老钱,你们以后也能省点心。我当时也是那么想的,我父亲反正也己经过世了,如果能让领导给上报工亡还是很好的事,我爸也有名利,我妈也能多得些养老费(当时咨询律师也说能有十几万元钱)。就此就没有上告。但是事隔10个月了,工亡的红头文件终于批下来了,让我们都没想到的是处理结果竟然是:我妈可以领我爸两年多的工资,(现在己经领了10个月了,其它的一次领清共一万多元钱,)而且我爷爷和我奶奶的养老费也没有,其它的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我觉得事情有些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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