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居住在双方共有的房子中,却不支付按揭款,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10-18 20:06:07
问题描述:
我于今年8月底协议离婚,我们有按揭房一套,还有11年按揭未完,协议卖出平分钱,之后我们双方都想再协议买下对方一半产权,协议未妥,现男方居住在房子里,以产权未分割为理由不支付按揭款(目前按揭款跟房租相当),我担心拖欠按揭款房子被银行起诉,损害双方利益,而小孩已归我抚养,我必须争取房子,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先支付按揭款,以后在付给对方的款项中扣除,不知这样做是否对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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