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这种情况构成犯罪行为了吗?如果是,一般判决结果是怎样?2、这种公安局出了逮捕通知书的,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凭逮捕通知书去公安局了解处理情况吗?3、当事人的亲属可以去探望当事人吗?4、如果只是公
更新时间:2006-11-02 00:36:43
问题描述:
我弟弟因为在街上卖黄色光碟于9月21日被芳村派出所抓了,9月31日荔湾区公安分局出了逮捕通知书给我家,说他被关押在荔湾公安局看守所,通知书寄给我爸爸收。其实他卖黄色光碟也只是那种背着包在街上叫卖的那种,并不是那种大型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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