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办法与拆迁条例中不明确的地方?
更新时间:2008-03-24 14:28:20
问题描述:
拆迁补偿办法已经明确了补偿方式:补偿价格X面积+经济房价格X补偿面积
但拆迁条例中有一条:用于益事业市政道路改扩建拆迁的,可以按补偿价格X面积,也可以用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X面积.
这条规定中,无形中减少了关于补偿面积这一条重要环节.
请问,在实际拆迁工作中,如果是道路改造拆迁,就要比其他拆迁少得到补偿吗?
另外:两种拆迁形式都可以要求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实物补偿.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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