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求员工周六义务加班和平时加班,现辞工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这部分薪资及补买保险?
更新时间:2006-10-07 16:41:13
问题描述:
我去年(也就是2005年9月)进的现在这家厂,进厂时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上说每周上5天,偶尔自已有事情是需要加班不付加班费的。但是从上班到现在,不仅要求我们星期六义务加班(打卡的)的,并且每天晚上(周一至周五)都要求加班。还有到现在也没有给我购买任何保险。请问我现在辞工,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我周六和平时加班的薪资,并帮我补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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