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会以手机短信向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
更新时间:2006-10-03 15:13:04
问题描述:
(2006-10-03 12:36:14)我现在的男友和前妻还没有离婚,但是我和他认识两年了。父母都去见过,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我用他的手机给他前妻发过短信,在短信中这样说到,男方母亲给她算过命,她的病活不到三十六岁。在他们离婚时,这短信是否会影响到他们离婚。在他们之间还存在一大笔债务关系,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愿意跟随父亲,那法院还是要尊重孩子的意见的,是吧!最主要就是债务和财产的事情了,在他们结婚时,男方的厂房是写父亲的名字,现在男方父亲已把厂房赠与男方为个人财产,女方不得分割。男方就没有任何财产了。现在就只剩下一个债务了,那就债务该是夫妻偿还,还是有夫或妻一方偿还。要证明这些债务是他们夫妻存续间的债务吗?那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女方是否会以手机短信向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