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保留公司关于奖金的管理办法,不知能否追到自己应得的B奖金?如果公司确实拒绝发放,是否还可要求其赔偿?赔偿金应如何计算?
更新时间:2006-09-26 18:29:46
问题描述:
我的工作单位是台企,自03年通过ISO认证后就制定了相当完整、细致的公司制度,其中涉及有员工《奖金提成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业务单位奖金提成的计算方式:1、依单份合同成交金额为牌价折数之高低为基准计算提成。2、依整月已出货业绩净总额为基准计算提成。而且还规定当营业区连续3个月月平均业务区出货额达80万/月,区经理有B奖金,即三个月奖金总额的50%。现在我完成了规定中要求的出货额,但公司却告诉我三个月的总出货额必须与每月奖金计算的方法相同,要扣除其中的劳务费用,这样一来也就无法发放B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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