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甲方,想知道甲乙丙丁所担负的责任,甲的面包车修理费11500元以及丙丁的医疗费15000元该由谁赔付,该赔付多少金额,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特向沈鸿翔律师咨询,万望给予回复,再此敬礼并向您致谢!
更新时间:2006-09-22 20:10:35
问题描述:
三八节期间,盈江县跑营运的十多名妇女驾驶员一起邀约开车到缅甸游玩,由于人多,只有两辆车,车辆不够,于是,大伙就要求让甲开甲刚买三个月并进行运营的面包车前往,因为大家都是同行又是熟人,说好等游玩回来后,给付甲400元的车辆来回的燃料费,后大家一同开车前往并把车停在瑞丽后,甲和大伙一起到缅甸游玩,十天后,大家一起从缅甸回到瑞丽,当时天时已晚,一部分说要马上开车回盈江,甲当时提议太困了,等在瑞丽住一晚第二天再出发,但大多数人都说要回盈江,甲没办法只得当晚开车连夜从瑞丽往陇川方向进发,当时,甲开车在最后,甲车上乘座有乙、丙、丁共四人,前两辆车因车速快开在前面。甲开了一段路后,因为疲劳又加之路面陌生,又是晚上,提出自己太困路面又陌生,让乙来驾驶车辆,乙表示同意并来驾驶车辆,乙驾了一段路后,驾车撞到了停靠在公路右侧的一辆载有甘蔗的东风140大车的车尾部,导致面包车严重爱损,车上的甲和乙受轻伤,丙和丁受重伤。后面包车在瑞丽修理厂修理后,修理费用为11500元,丙和丁在瑞丽医院就医,后又转院到盈江县医院,光医疗费就为15000元,其他的务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还没有计算。现丙和丁还提出要求甲和乙补偿美容费用,甲和乙就如何承担责任,如何赔偿丙丁的损失和甲车的修理费也协商不一致并产生矛盾,甲乙和丙丁也产生了矛盾。甲要求乙承担面包车修理费,而乙说面包车是甲叫开的,所有的损失甲乙应各承担一半.经我们到交警部门询问,又找了两名当地的律师咨询,给我们的答复都是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解释,非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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