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张的认为我们还不上钱就向法院上诉了,当时并没有向我说明这是在进行调解,法院查封了我们的房子
更新时间:2006-09-20 22:17:36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黑龙江省**镇人,我姓李,我们老两口向一姓张的人借贷2万元,由于是抬钱,利息很高,到2000年时连本带利累计达3万多元,我们除了一间房子和退休金外没有其他财产,姓张的认为我们还不上钱就向法院上诉了,2000年法院副院长传我到法院了解情况,我形成书面材料并让我按手印,当时并没有向我说明这是在进行调解,况且当时债主也不在场,只有杨法官一人在操办,事后我才知道他已形成调解书。并且经现在查调案件卷宗我发现,卷宗上有伪造我的手印。从2000年起,法院查封了我们的房子,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冻结了我和老伴的养老金一直到现在,我们一分钱没有拿到,生活很艰难。2000年时,由于我们还有另外一笔债务(债主姓孙),在姓张的起诉我们之前,我们曾将当时仅有的财产房屋低偿给另一债权人孙某(双方均已同意,有
证据,但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从此我们不在原房屋居住了,但法院将其查封后,剥夺了孙某拥有和使用此房产的权利,后将我们工资扣除7千余元支付给孙某。房子作为我们仅有的财产,在清债期间法院既不让孙某拥有和使用,也没有将其低偿给姓张的,造成房子闲置至今,已完全毁失,作为离退休的老年人这无疑更重的额外增加了我们的负担,宁可让房子毁了,也不管,毫不吝惜的扣我们的工资让姓张的拿到现钱,得到实惠。到现在我和老伴的退休金被法院扣给姓张的差不多3万多元了,我们想结案,拿回我们的养老金维持生活,因为我们年纪已经大了,没有能力再劳动了,但姓张的认为我们还债的时间长了,要加收我们的利息,我们找了法院,不予办理。就这样,我们来回跑了近两个月,毫无结果。我们咨询过律师,了解到法律有好多保护弱势群体的政策和规定,特别是我们知道有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保护老年人的养老金都有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
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养老金是国家对我们的救济金,姓张的太得寸进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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