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遇到此种事件,我们是否应当向铁路局索取适当赔偿,及旅游行是否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具体如何索赔?赔偿额多少呢?谢谢,恳请帮忙。我要怎么做呢?
更新时间:2006-09-19 11:31:16
问题描述:
2006年9月15日,我父亲、母亲、祖父带着我儿子前去火车站参加广东铁青组织的福建武夷山七天游旅行团,进火车站上列车时,因广州火车站站台比较高,而列车员却没有把楼梯上的那块铁板放下,致使我母亲抱着小孩上车时不幸跌落车下,导致小腿侧骨骨折及骨裂,现正在江西上饶铁路医院接受治疗,其一切费用由铁路支付着。 而我在旅游社报名时未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旅游社说他们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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