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1、在他离职后公司替他交的公积金从赔偿款里扣回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吧?2、关于园区工伤待遇中讲“第十七条会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由工伤保险基金
更新时间:2006-09-13 10:56:38
问题描述:
今年3月6日我公司吸塑车间一操作冲床机的操作工压伤手指,公司送他住院治疗,3月17日出院回家休养。医院建议休息3周,但该员工到5月11日才回公司,一回来就提出离职。经理也同意了。但因为我申报了公积金中的工伤,所以他离职了公司依然在为他交公积金。现工伤鉴定的结果出来了,是十级伤残。我们口头协商说“在最后的赔偿款里扣回他离职后公司替他交的那部分公积金(因为他是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对他而言并无什么损失)”。他个人也是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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