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社是否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而使我父不必归还贷款?2、信用社会不会在本金和利息累积超过房屋价值后没收或拍卖房屋?2、如果想办法把房产证补办成功,并且用补办的房产证将房屋出售成功后会不会留
更新时间:2006-08-29 18:35:00
问题描述:
96年,父亲与人合伙用房产证在信用社抵押贷款20万,(未进行房产评估)(18万是别人,2万是父亲的),别人的18万很快归还银行,我父因被合伙人欺骗生意失败,无力偿还,信用社在2000年进行了最后一次催要未果后就没有再催要过.我父欲托人在房产局以房产证丢失为由重新办理房产证,然后出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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