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车来说,我提出她给我三万,车归她.或我给她四万车给我.是否妥当?就法律程序来说,该如何做为最好.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现在才开始动工.她提出了房子的问题,该怎么解决.(单位规定没结婚的不给分的).麻烦
更新时间:2006-08-31 19:52:49
问题描述:
我与妻子04年11月11日结婚,婚前未做财产公证.05年11月份,我们买了一辆车,其中她父母出了6万,其余我出(大概2万左右).06年春节过后,她父母买房我给了两万.06年7月到8月,我们单位集资建房,首付三万五,全部为我出.现在感情不和,准备离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