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购房合同原定今年3月31日交房;3月上旬开发商通知可以拿房,我去了以后应没有综合验收手续,所以没有验房交接;5月8日我再次去准备拿房,在验收时发现房型和合同不附以及空洞等一些毛病,要求他们整
更新时间:2006-08-27 09:47:23
问题描述:
我的购房合同原定今年3月31日交房;3月上旬开发商通知可以拿房,我去了以后应没有综合验收手续,所以没有验房交接;5月8日我再次去准备拿房,在验收时发现房型和合同不附以及空洞等一些毛病,要求他们整改,当时答应修改后通知我,直至6月25日我再去。他们回答说不是毛病,一气之下我请来验房公司。5月31日将验房报告给开发商继续要求其整改。并强调贯穿裂缝等问题等到方案出来后让我认可后才能施工,但他们仅是答应,就擅自修改了。8月10日应开发商的要求我再去验房交接。一些空洞,裂缝已修复。但合同附件一房型和附件三设备与实际还是不符。在此我让售房处小姐转告他们公司,并与本月12日、21日、25日连续发涵至开发商,但至今没有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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