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还有分得住房公积金的权力吗?
更新时间:2006-08-25 11:05:44
问题描述:
我一个亲属,在1998年她58岁时改嫁给一个大她12岁的离休干部登记结婚,在2004年离休干部因病去逝,共留下一套住房,及其它费用等.经双方协商,两人共同居住住房一套(39平方)归我亲属所有,及分得其它费用8000元.现在单位要把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分到个人手中,大概约3~4万元,亲属还有分得住房公积金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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