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跟他们打官司吗?能打赢吗?银行贷款合同上有关于担保人的条款,嘉立诚应该在上面签字吗?
更新时间:2007-08-28 16:06:17
问题描述:
我通过嘉立诚房地产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250666元,通过银行贷款150000,我付给了中介公司4000元的中介费用,另外还付了2000元的所谓银行贷款推介担保费,当时付这2000元的推介担保费时,中介公司的说法是能帮我们把银行贷款的还款利率在银行的还款利率的基础上下调10%,并且说只有公务员等才能办理,我不是公务员,要想有此项优惠,必须通过他们,所以我就缴纳了2000元,同时跟他们签了个购房定金协议,协议上他们写了“银行按揭推介担保费贰仟元(他们保证我的年利息6.39的基础上优惠10%”,当时我不知道我属于普通市民购买首套住房,利率本就应该下浮10%。现在贷款合同下来了,我的贷款利率是国家规定本来应该享受的下浮10%的优惠利率,因为我是普通市民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中介并没有让我的贷款享受到他所说的优惠,现在下浮10%的优惠是国家本来应该给我的。我去要求他退还2000元的推介担保费,中介的说法又变了,他说2000元就是推介担保费,我们通过中介办理银行贷款就应该交。那么,如果他说2000元属于推介、担保费,那么在银行的贷款合同上有一项担保人的条款,他们应不应该在此条款上签字。我的这种情况要和他们打官司,能赢吗??望您们帮助!如果要委托您,那么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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