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08-01-01 13:16:21
问题描述:
2007年8月23日我与朋友接了一家公司的货加工,自己做部分工序,另外的其他工序发给别家工厂加工,现成品已完成(货期为9月4日,因对方确认资料不齐全,货期一改再改)。多次摧对方收货付款。但这家公司以无钱收货为由,拖欠加工费。
1,请问没有签订加工合同,但有电子邮件下单,并有货期。可否以违约起诉对方,并追回货款? 2,这种情况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否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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