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我去接房,那些霸王条款就必须无条件的签订,否则就拿不到钥匙。但是签了以后就承认他所开发的房屋的一切现状,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找开发商赔偿。请问律师那些霸王条款具不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我不去接
更新时间:2006-08-14 09:56:59
问题描述:
2006年3月31日,**房产公司在中山生态园未取得有关部门验收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向我等业主发出交房告知书,至今已有四个多月的时间。由于我是卖了以前的住房购得中山生态园一套住宅,现在我在租房住,每月的经济显得很紧张。我想去接房,可开发商却制定了许多霸王条款,让人无法接受,并且开发商拒不承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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