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已经在外面住了一周了,她只给我500元,说其余的钱开学给我。但是我在外面住店一周就花了300元。她不给我钱我没有钱在租其他的房子。我想让她赔偿我的损失,当初在合同上写的违约金是500元。我们在
更新时间:2006-08-13 16:43:24
问题描述:
我在2006年7月8日在学校附近从C手中两室的房子租了一间,合租的还有一个女孩。这房子是C说是她舅舅的给她住的,放假她要回家 ,所以把房子租给我。押金加房租3个月一共是1600元。2006年8月6日晚。这个房子的房主A找上门来,拿出房产证明说这个房子是他们的,让我们马上搬走。后来我们才弄明白,这个房子是A公司的,公司把房子租给A。但是B说A欠B的钱把房子抵给他的然后租给了C。C骗我们说B是他舅舅,我们也就没看房证就租了房子。我们7号被撵了出来,C说会把房租还给我们,但是她没有,我说要报警,她说这事她也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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