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此少了一年的补偿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8-10 12:31:07
问题描述:
我原是一国有搬迁企业职工,单位于2006.6.1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定安置方案,方案定于2006.6.15为不去新单位的职工解除的时间。由于时间非常仓促,安置职工的一切手续均2006.7月办理(解除合同单位统一落款:2006.6.30)。2006.7月单位也给所有职工发的工资,缴纳各类保险。我由于工作,2006.7月也上班,单位发上班工资、缴纳各类保险。可我领取补偿金时,工龄却截至2006.6.30。由于我参工时间92.7月,补偿金就是14年,如果截止到2006.7.30,我的工龄会是15年。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注:单位所有职工补偿金都是一年工龄1337元,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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