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不可以请律师为我们辩护
更新时间:2006-08-07 15:13:21
问题描述:
我们是一家私人经营的加工厂。其中在4月份在一次生产过程中一名工人出现以外导致受伤,但我方有安全生产制度。在其治疗中并承担了一部分费用。但现在这名工人眼睛出现问题就去我们这里的工伤鉴定所鉴定伤势结果为7级 可鉴定过程我方均无人了解。可具我方知道其在鉴定之前在医院有过一次手术所以我觉得他这次的鉴定有可能和那个手术有关并不完全是我们的责任。可是他现在要求赔偿。请问律师我们应该任何解决这个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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