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定义为什么行为,是否属于抢劫罪,如果不属于那这30人将受到什么处罚,带头人是否将受到有期徒刑的处罚,另外在我哥的离婚案件当中,我家对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上的胜算有多大,他家的这些
更新时间:2006-07-27 10:38:49
问题描述:
我哥于2003年结婚,2005年生有一女,2006年5月因为孩子奶瓶的温热程度发生争吵,我妈进行劝架,我嫂子张口骂我妈,被我哥按在床上打了几下,之后通知他的家人把她领回他家,6月他家提起离婚诉讼,其间开庭一次,但他家没有人到庭。我家有一辆长途客车,是从邢台开往宁晋我姥姥家的,他家和我姥姥家邻村,7月25日中午我家客车在路过他们村子的时候,有一男人招手拦车,我们以为是坐车的乘客就停车打开车门让其上车,谁知此人上车之后就向司机要车钥匙,遭到拒绝的同时我家的客车被他家30左右的人围攻,当时车上除了乘客之外只有司机和我妈二人,他们把我妈拉下车就对我妈进行殴打,在这30左右的人当中,除我嫂子和她妈之外全是男人,他们还把我家客车的挡风玻璃打碎了,并把客车的钥匙、车牌及线路牌拿走了,之后我们进行了报案并将我妈送往当地的医院,但我嫂子的表哥(或堂哥)在当地医院上班,给我们出具的诊疗报告是我妈的身体没有受到损伤,后经当地村民的帮助我家车钥匙被要回,晚上回家之后我妈觉得头晕恶心,他们当时对我妈进行殴打时主要是对头部的殴打,26日我妈去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其检查结果还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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