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个电脑应不应该我来赔!
更新时间:2006-07-25 11:38:22
问题描述:
我的公司在南京,我长期在西安工作,算本地维护。这边的住房是公司租的。2005年10月我从公司领了一个笔记本电脑,2006年5月1日(当天加班没有放假)下午6:00到8:00之间公司的房间被盗笔记本丢失,随即报警,至今没有抓到小偷。公安局向我公司出是示了相关已报警证明,公司2006年3月有了一条规定:凡是笔记本丢失电脑的报案后,公案机关没有抓到小偷的,都有个人承担。我 现在要 办理 离职手续了,我不知道这个电脑应不应该我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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