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矿工17天,完不成任务的打欠条.留职查看期间处分人有必要完成用人单位分下来的任务吗?
更新时间:2007-12-13 17:22:33
问题描述:
我是2006年7月1号在麻城邮政局工作,在工作期间矿工17天,注(处分是2007年4月份给的) 单位给我一个:留职查看一年发基本生活费300元,但在今年我们单位分给我个人卖断包销的报纸8千多块,完不成任务的打欠条. 我想咨询下,留职查看期间处分人有必要完成用人单位分下来的任务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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