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承诺未办理离职的员工在离职之日前都可不来上班,但仍可按正常出勤计算工资,员工要求公司应有一份有效的书面通知,但是公司拒绝,要是公司以后不承认有这种口头承诺而是按照无故矿工处理,即开除员工,那么
更新时间:2006-07-20 23:25:13
问题描述:
公司在拖欠员工3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并无说明理由和仍未补齐欠款,不让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进行正常上班,并没有说明原因。其次,公司没有给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大部分员工或是未买或是拖欠近8个月的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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