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的是:一如果我分给表妹一些钱作为房子的分割钱将产权证要回,此方法是否可行?是否应到公正处公正?二拿到产权证后我应该怎样去将它过户成自己的?
更新时间:2006-09-11 15:01:4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是关于房产的问题.在沈阳我现居住的房子 是爷爷公司对其的奖励 但是由于老人疏忽 一直没有办理过户 产权所有人是公司,而且没办契蒸.但是此公司于97年左右解体 上属公司也找不到了.爷爷奶奶 也相继去世. 我现在一人在此房子居住,父亲去世了,母亲在老家照顾姥爷,一直未婚.唯一的亲人 姑妈和奶奶在同一年去世.留有一个女孩.由于姑父的计谋 在奶奶在世的时候将上述房子的产权证要走.至今没还. 我也咨询过律师 说 此房子不属于爷爷的遗产 所以我门也没有继承权. 但毕竟那也是我居住了十几年地方,而且我只身一人在沈阳 目前也未婚.刚毕业 收入微薄.总要给自己留个容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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