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我辞职后说只给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在还没拿到手,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协议书、证明书都拿上了,养老金等手续办完了又不给我按规定转移到社保上,我没法续缴,时间长了还要交滞纳金,他有权力扣着我的东
更新时间:2006-07-21 13:24:04
问题描述:
我97年参加工作,2000年单位破产我进入下岗在就业中心,2005年我出中心手续转到这个单位,但单位经营不善不景气,工资微薄,多数人都买断或辞职了,我2006年2月8日提出辞职,3月17日批准辞职,随后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并告知我说养老保险6月份才能打出对帐单,6月后才能正式转入省社保,我耐心等着,6月过后到7月16日我去询问,有好心人告诉我,说手续都已办好,但领导指示不准给我办转移手续,手续还在原单位扣着,我7月17日这才到劳动仲裁去,他们说已过诉讼时效,他们没办法,我又到劳动监察局,他们说他们是行政单位把企业管不了,我在电话里也听见原单位领导说,你们政府不是管这个的,你们也管不了,信访局的人打电话询问却被我们公司领导一口回绝,我现在要续缴也缴不成,断档还要缴滞纳金,单位这样扣着我的养老保险、公积金等缴费证件,难道就没人能管他们了吗,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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