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单上写明的是订金,工商局说订金是可以退的,但可能要与影楼协商解决.我希望影楼能全额退还我的订金.可我不知道应该如何与影楼交涉,请您指导我一些关键环节如何处理,并告知我退还订金的相关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06-07-19 16:35:49
问题描述:
06年5月29日,我去一家影楼预定了一套情侣写真.付了50元订金,并在预订单上写了六月份某周末来影楼拍照.后来因为男友出差,我在六月中旬时告知影楼,我要将拍照时间改在七月份,影楼同意改动. 日前,我要外出工作,已无心情拍照,向影楼提出退还订金.影楼拒绝. 在填写预订单时,商家并没有告知如不拍会不退订金,预订单上也没有这样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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