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我们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6-07-13 17:42:44
问题描述: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现在在一个学校工作,学校当初招聘的时候说找的是授课老师,结果我们去了以后却把我分在招生办,而且我们只签了就业协议,也没有签合同,我们现在被分到各地招生,当初说的是一个月800元还有60元的生活补助,但是我们第一个月的工资却没有发,当初招聘人员并没有说第一个月不发工资,而且我们现在没有发放60元的生活补助,学校给我们打了3000元的宾馆费我们想直接带着走人,然后打电话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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