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方法可以争取到让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和生活.
更新时间:2007-02-25 16:46:3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于2002年离婚,儿子先归父亲扶养,后不久变更为我扶养,当时他承诺每个月给扶养费500元,随经济增长或女方下岗等原因可适当增加,而且教育费和医疗费一人承担一半,其中教育费我当时口头问了他有学校的赞助费,他说不管读什么学校可行,而且一直到大学毕业,协议里写明了的,在儿子未独立生活前(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期间的教育和医疗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当时因为我不太懂教育费的含义,以为教育费包括赞助费和学费,所以也没太在意.儿子上幼儿园时,我当时把赞助费和学费的发票,当时幼儿园赞助费1500元,学费每个月235元,他支付了赞助费的一半750元,现在儿子上小学,赞助费要20000元左右,他不愿意给了,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通过法院追回这笔费.以后儿子上初中和高中的赞助费(好的学校的赞助费现在大概在30000元左右)是否也可以向他索要. 还有就是,协议书上写的扶养费支付到儿子未独立生活前,我当时认为独立生活是指儿子上班后,包括儿子读大学,如果读大学的时候他不付生活费,我可不可以通过法院找他要,因为我后面在教育费和医疗费的时候指的未独立生活前指明了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期间. 另外,孩子的父亲生活条件应该算是相当好,一个月的收入最低应在3000元左右,高的时候在10000元,前二年还买了车.我上个月提出增加生活费,他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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