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如果我想要公司给我开具欠条,怎样才能证明它的合法性?我想应该是需要欠款数目、盖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章。请问还需要在欠条上签法人的名字吗?2、因为目前和我的朋友(公司总经理)因为工资的事,关系闹得
更新时间:2006-07-10 05:16:00
问题描述:
我于2005年5月1日进入该公司工作,由于公司总经理是我的朋友,经双方协定(无纸面证据),我的月薪为6000元(税后),由于公司困难,先拿2000元/月,余下的先欠着,以后补发。至2005年11月,公司情况好转才开始给我发全薪6000元/月,至此,公司已欠我工资20000余元。公司目前情况非常不好,又欠发我5月份和6月份工资共12000元。时至今天,公司共欠我32000余元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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