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是像这种由于我的无意过失伤人,如果走司法程序我将负什么样的责任。这种情况如果万一造成他的左眼失明,是属于民事诉讼官司,还是刑事诉讼?请徐老师能够帮助我。
更新时间:2006-07-10 09:56:24
问题描述:
前几天一个晚上,我由于家庭矛盾情绪比较低落,自己在家喝了半瓶白酒。后来下楼在楼下碰到了送老婆回家的几个老婆的朋友,由于先前有小误会,看见他们回来了,就要向她的朋友做小小的解释,正好在楼下的小超市门前,所以就要了几瓶啤酒,同那一男一女做在一起,当误会解释清楚以后,我听见几次电话,是老婆打来的,就没有接听,不想老婆随后下楼看见我和他们在一起喝酒,就在旁边大声叫骂,这时我很是恼火,情绪失控顺手将手中的啤酒瓶顿在桌子上,可能是用力太大,啤酒瓶在我手中爆裂了。随即听见旁边的哪个男的大叫一声,抬头一看他用手捂住了左眼,我当时怀疑是他的眼睛里可能进了啤酒瓶渣子。随后我也不顾他(那个男的)反对,因为当时他说没事。马上送他去了就近的医院,在急症科医生做了简单的检查,叫我们立即送30距离公里综合医院。我随即打的送他前往,在到那家综合医院时由于是晚上没有必要的检查设备,只是做了必要的清创处理,第二天做CT检查后,在确定眼中已经没有异物后,医生作出初步诊断。“左眼角膜划伤,外伤性白内障”随后给他做了手术治疗,缝合了眼角膜外伤,说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再次做外伤性白内障手术。现在哪个男的正在住院治疗。 现在他的前期治疗和其他费用暂时都由我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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