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些疑问请教各位老师、朋友们:1.此案是刑事案件,起诉过程,公诉还是自诉,需要直接报案吗?据规定:当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而成为自诉案件,而没有足够的证据时,被害人
更新时间:2006-07-11 10:02:1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博士研究生,是合唱团的领唱之一。现有极痛苦的问题请教律师先生。请一定多多指点,在下感恩不尽!我和我的女友相处2年,最近半年里她于是背地又和我同一个单位的另一个男人(袁某)谈恋爱。我多次提出反对。但女友又偶尔偷偷来找我。这几个月我经常发现袁某经常频繁的在我宿舍周围出现,尤其半夜凌晨左右更是经常出现,扒的窗子或门偷听,有几个邻居看到了告诉我。3月29晚上11:00左右,女友在我宿舍(学生宿舍,单人间)看电视,袁某突然跳出强行野蛮闯入我屋子里,大吵大闹,死活不走。女友与袁某谈判,我让他们到外面去说,袁某不出去。强行要在我屋子里说。我在气极之下,边喝酒边与他吵,结果喝了近一斤白酒,醉的厉害,就睡着了。最后醒来已经是清晨,发现袁某还在我屋子里。早晨7点多袁某才离开。后来女友告诉我说袁某偷看我手机,每一条短信都偷看了,还问女友里面××人分别是谁。这件事致使我喝了近一斤白酒,加上没有休息好身体疲惫,受到极大侮辱,精神状态很坏,嗓子受到了极大损伤,万般无奈放弃了4月8日既定的晚会唱歌演出机会,也失去了学生合唱团领唱的资格。由于我当时正处在博士毕业最后关头,所以我对此事采取了极大忍耐的态度。我的博士论文答辩4-19举行完,我就去北医三院动手术检查,痛苦之极,检查结果是:声带闭合不好,边缘肥大。医生让我做雾化吸入治疗。于是我决定一定要诉诸法律,给袁某应有的法律制裁。后来我只身去找袁某,暗地带着MP3录音,把所有的对话都录下来了,袁某起初戒心很强,百般抵赖,后来我采用缓和的口气,把事情都套词了,袁某不再抵赖,基本都默认了。随后同时走访了保安、邻居等,保安说早就知道有个人半夜经常在我宿舍周围溜达不睡觉,他们都当场抓过此人很多次,但是由于袁某有证件,保安只好放他走。保安也问了袁某的邻居,邻居都说此人精神有些不正常,竟然还是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现在我的嗓子还没有恢复,心理上极为痛苦,有时候想起无法排练和演出,前后巨大的落差,几乎要疯了,但我终于等到了毕业这一天,我决定立即去海淀法院起诉袁某。因为我一直是学生身份,经历相对单纯,以前没有经历过打官司,尤其是关于隐私权的官司,我知道此案是刑事案件,且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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