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要求合理吗?2、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6-07-06 08:15:01
问题描述:
刘**对我妻赵**的治疗经过5月16日下午3~4点左右,我用摩托车送妻子赵**去刘**的诊所看病,当时刘**一边摸脉一边问病情,我妻子告诉他就是头疼,脖子有点转不动。刘**之后并未做其他任何检查,就开了针药和吃药,针药在刘**那里打的。而后,又吃了一顿西药,我妻子觉得很不舒服,就在刘**隔壁输液的床上躺了大约两分钟,就发生呕吐,我问刘**:“怎么她会吐?”刘**说:“那是西药吃了胃受不了。”当时刘**之妻许**还在对面的床上睡,她还说:“听到**在吐,她也想吐。”就出去了。**吐后又躺了几分钟,然后我又用摩托车把妻子接了回来,因为怕风,我选用的是一档,回家后,病情看似有所好转,5月17日、18日,我妻子又坚持干农活,但头仍旧疼,她也没说有其他症状。 5月19日,我妻子仍觉得头疼的厉害,我就在3~4点骑摩托车去刘**诊所请他来给妻子看病,当时刘**说:“要检查了才能开药”。刘**便骑自己的摩托车来给我妻看病,当时,刘**并未带任何检查设备,到我家二楼,只是摸脉、问病情,当时我说:“可能要输液。”刘**问完后就骑摩托车回家取药,到我家后将液体给我妻子挂好,我问用的什么药,他说:“先锋和双黄连。”我想:输了液肯定就没问题了。当时是用的两个输液瓶,一个是先锋,一个是双黄连,都是半瓶液体。我就一直守在妻子床边,妻子还和刘**开玩笑说:“你每次给我开的都是贵药,吃了又没有效果。”大约两个多小时后,输完液体,我问妻现在怎么样?妻子说:“头还是疼,可能药还没有起作用。” 5月20日早上,由于我要去干农活,就把钱交给妻子,叫她去医院看,她也答应了。但我中午回家吃饭时,妻子坐在旁边,我问她:“你去医院看病没?”她说:“我下午去。”后来我又去干农活了,下午大约2~3点,我回家到二楼,看到妻子又在输液,我还问:“你怎么没去医院看病?”她说:“外面吹风,我怕风,所以又打电话叫刘**输液。”当时我看了一下液体,上面是一盐水针瓶,下面还有塑料输液袋,我看了一下颜色,问妻子:“怎么还是跟昨天输的一样?”妻子说:“你看看,盒儿在那里!”我看了一下,仍然是先锋和双黄连,当时妻子还说:“今天这个液体才怪,没输时,头还不怎么疼,输了还疼的狠些。”我听了之后,就在大约19点,又给刘**打电话说:“**说液体输了头还疼的狠。”刘说:“那就还要打个针。”我说:“那你就快点哈。”大约19:30我背麦子回家,看到刘的摩托已停在我家门外,我想这下打了针就可以了,等到8点左右,我又去楼上看妻子,问:“现在怎么样了?”她说:“打了针头还是疼。”我说:“我又打电话问刘**看看。” 大约20:30,我又给刘**打电话:“刘**,**说打了针头还是疼。”刘**说:“打了针要两三个小时才会起作用。”当时我信以为真,后来给我们栽秧的赵国杰,赵正琪,赵子秀还问我 :“刘**怎么说的?”我说:“他说打了针过后两三个小时才起作用。”我们大约10点睡的,睡时**只是说头还是疼,但没有呻吟,因为她十分坚强,直到5月21日凌晨4点半左右妻子忽然大声呻吟一声:“哎哟!这个脑壳疼的。”把我惊醒,我问了一声:“怎么啦?”妻子说:“头疼的很。”我立即拨打了“120”,大约在5:30 “120”急救车就到了我家门前,我就将妻子送到市人民医院,先在急诊科,观察、治疗。当时,心电监护仪显示血压最高244/197,心跳最多120次/分、最少41次/分,后又在市人民医院做CT检查,检查结论为高血压导致小脑出血,医生说这种情况不能保守治疗,必须马上做手术,而且像我们医院这种条件手术成功率很低,但我为了保住妻子的生命,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所以就在12点做手术,但手术后约五个小时,因妻子病情加重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经过我的调查,刘**只有执业助理医师证,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他挂靠在裕农乡卫生站,但他又是在柏垭场开个体诊所。算不算非法行医?如果我要对我妻子的死亡作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能,我应该怎么起诉这起案件?经济损失应该如何计算?我需要做些什么?怎么做?我已经向派出所报了案,可是派出所要求我去作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我只给派出所提供了当时输液的三个输液瓶子,内有微量残留液体。我该怎么办?我以下的请求是否合理?我这个事可否进行民事诉讼? 请求:1、依法追究刘**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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