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的那个负责人是不是有意帮肇事者,而推托为难我们呢?2、政府部门就是这样解决民事的吗?3、我该上诉吗?4、象这样的案例,我上诉需要花多少钱呢?5、我还能否用其他发律途径解决呢?
更新时间:2006-07-05 00:41:17
问题描述:
2006年五月一日,我的外孙女(17岁)乘坐一辆摩托车(农村的无照非法营运车,当时车上还有一个人,我的外孙女不认识,也是乘客,我的外孙女先上车后司机停车又载了另一人),被摔伤导致头颅底骨折和肩甲骨折,并且没有及时送我的外孙女上医院,还是好心人送去我家的。当时我们报110,110说没有现场,要我们自己送材料过去,我们觉得110敷衍我们,就没送去,而是自己去找到肇事者,要求其赔偿医药费,他不肯,说他没什么责任,只愿意出100-200圆,我们只好去政府要求其协调,当时政府的民事纠纷部门立了案,并要我们相信他们,要我们先吧伤治好再处理。当时司机一分钱也不愿意出,我们也就相信了政府,治好伤再说,出院后,政府又说这件事不会很快就能处理好,再说小孩要上学,等暑假再处理。但是,现在暑假了,政府传肇事者来处理,肇事者又不愿意来,政府说他们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一句话就把我们打发了:“你们去上诉吧” (附:政府民事纠纷的负责人与肇事者是同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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