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跟房东见面商谈时,可不可以把她将房子租给别人的话录音作为证据,告她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另外我想问一下,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06-07-06 09:31:1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租可一间房子,房租26000元,先后两次付了6000元定金(一次700,一次5300),因为一些原因,到现在还没有签合同,我也没有拿到房子和钥匙,今天打电话给房东时,房东说房子已经租出去了。现在我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到现在我们还没有签合同,但是我是交了定金的,在我和房东的定金合同没有解除之前,房东是不是没有权利再把房子租给别人。明天我跟房东见面商谈时,可不可以把她将房子租给别人的话录音作为证据,告她违约!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另外我想问一下,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具不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